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:(一)故意犯罪的;(二)醉酒或者吸毒的;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因此,即使在工作期间,如果是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自身损害仍然不能认定为工伤。